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励是经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批准设立的社会力量科技奖励。根据《科技部关于进一步鼓励和规范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的指导意见》、《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奖励章程》(2018年修订)等有关文件规定,按照《关于协助推荐2020年度“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励”项目的通知》(华夏奖字〔2020〕第5号,附件1)要求,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奖励范围和条件
(一)奖励范围
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以下简称华夏奖)奖励范围包括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城乡规划、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工程建设、建筑业、房地产业、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等行业的下列科技成果:
1.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方法、新材料、智能化管理、计算机软件等科技成果;
2.引进、消化、吸收后再创新的国外先进技术和工艺;
3.为行业服务的标准、规范、科技信息、科技档案等科技基础性研究成果;
4.为支撑决策科学化与管理现代化服务的软科学研究成果;
5.有组织有措施进行大规模推广应用的科技成果;
6.采用技术创新成果完成的重大工程项目。
(二)奖励条件
推荐项目应满足下列条件:
1.在技术(或方法)上有重要创新,技术难度较大,解决了行业发展中的热点、难点和关键问题,总体技术水平和技术经济指标达到行业领先水平。
2.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显著,并经过较大规模的推广应用,取得明显效益。
3.成果转化程度高,具有较强的示范作用和推广应用价值,对提高行业或技术领域的技术含量,推动行业或技术领域科技进步作用明显。
二、申报要求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申报项目不予受理:
(一)已获得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科技奖励的;
(二)同时推荐省、自治区、直辖市科技奖励以及社会科技奖励的;
(三)不符合华夏奖奖励范围和条件的;
(四)项目未通过验收(评估)或验收(评估)不满一年(软件类六个月)的;以及标准规范颁布实施不满六个月的;有工程依托的项目,未提供工程验收报告的;
(五)推荐书及其附件材料不齐全或未按要求填写的;未同时进行网上申报和纸质申报的;
(六)同一项目内容经上一年度华夏奖评审未授奖的。
三、申报程序
1.请有意向申报的老师于2020年6月5日起登录华夏奖推荐系统平台(http://stc.chinagb.net/shenbao)或登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技与产业化发展中心网站(http://www.cstid.org.cn)华夏奖申报入口,按照填写说明(附件2)填写申报推荐材料。网络提交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15日。
2.所有申报材料将由学校科发院审核后统一上报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办公室。
四、申报材料要求
1.书面推荐材料包括《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推荐书》(附件3)正文(第一至第九部分)及附件(第十部分)一式4套(含原件1套,复印件3套)。正文、附件应合并装订,推荐书正文和附件目录页须加盖各完成单位及推荐单位公章。请于7月16日17时前将书面材料报送至科发院。
2.网络提交电子版推荐材料内容与书面推荐材料必须一致。应按要求将推荐书正文逐项录入推荐系统,附件各项内容均以PDF文件格式分别上传推荐系统;并将加盖各完成单位及推荐单位公章的正文电子件(即提交书面推荐材料正文部分扫描件)以合成的PDF文件格式上传推荐系统,同时将加盖各完成单位公章的附件目录页电子件以PDF文件格式上传推荐系统。规划类项目的规划图在网络提交时不录入系统,以书面材料形式报送即可。
五、联系方式
1.学校科发院
联系人:侯兴旺,王万鹏,焦驰宇
电话:010-68322091
邮箱:houxingwang@bucea.edu.cn
地址:西城校区办公楼213室
2.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娄玲,赵建平
电话:010-57811457,010-57811017,010-58934934
地址:北京海淀区三里河路11号建材南新楼228室
网络技术咨询联系人:13910017136
3.建筑学院
联系人:黄庭晚
电话:68322223
邮箱:huangtingwan@bucea.edu.cn
附件:
1.关于协助推荐2020年度“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 项目的通知
2.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推荐书填写说明
3.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推荐书